徐羡之(364-426年),南朝宋开国功臣,东晋左将军徐宁之孙、上虞令徐祚[zuò]之之子,出身寒门。历任琅琊内史、吏部尚书、丹阳尹、尚书仆射、司空、录尚书事、扬州刺史等职。宋武帝逝世后,徐羡之与傅亮、谢晦、檀道济四位大臣辅政。宋少帝刘义符不务政事,徐羡之等以太后名义废黜刘义符,迎立刘义隆为帝。但不久,宋文帝以废弑君主等罪名下诏将徐羡之等治罪,徐羡之遂自杀,时年63岁。
徐羡之,字宗文,生于东海郡郯县(今山东省郯城县一带),是东晋末年至南朝宋初的一位重要政治人物。其家族背景深厚,祖辈皆在朝中担任要职。祖父徐宁,曾任尚书吏部郎,此职掌管官员的选拔与考核,权重一时;后又被任命为江州刺史,虽未及赴任便不幸去世,但其仕途之顺畅与声誉之隆,已足以在家族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父亲徐祚之,则在上虞县担任县令,为官清廉,治绩显着,深受百姓爱戴。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徐羡之自幼便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和熏陶,不仅学识渊博,更培养了其敏锐的政治嗅觉和高尚的道德品质。
年少时,徐羡之便以其才华横溢而崭露头角,最初被太子少傅王雅慧眼识珠,辟为主簿,成为王雅幕府中的重要助手。此后,他又相继担任镇北将军刘牢之的功曹、尚书祠部郎等职,但徐羡之并未满足于这些职位,他心怀大志,渴望在更广阔的舞台上施展才华。因此,当尚书祠部郎的任命到来时,他选择了不拜,转而投身于抚军将军桓修的中兵曹参军一职,以期在战乱频仍的年代中寻求建功立业的机会。
在桓修幕府中,徐羡之遇到了同样胸怀大志的宋高祖刘裕。两人同在一个屋檐下共事,因志同道合而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刘裕的雄才大略和徐羡之的睿智沉稳相得益彰,他们在共同的政治理想驱动下,彼此扶持,相互成就。随着刘裕势力的崛起,徐羡之也被委以重任,先后担任镇军参军、尚书库部郎、领军司马等要职,成为刘裕麾下不可或缺的得力干将。
在与谢混共事期间,徐羡之的才华和人品得到了进一步的认可。谢混是东晋末年着名的文学家、政治家,他对徐羡之的才学和为人极为赞赏,两人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相互切磋,共同进步。此后,徐羡之又相继担任琅邪王大司马参军、司徒左西属、徐州别驾从事史、太尉咨议参军等职务,其政治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攀升。
义熙十一年(公元415年),是徐羡之仕途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这一年,他被任命为鹰扬将军、琅邪内史,同时仍兼任大司马从事中郎,其军事和政治地位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不久之后,随着宋高祖刘裕北伐的步伐加快,徐羡之又被转任为太尉左司马,负责留守后方的重任,成为刘裕北伐大军坚强的后盾。在此期间,他协助刘穆之处理朝政,确保了后方的稳定与供给,为北伐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宋高祖计划北伐时,朝中许多官员都提出了反对意见,但唯独徐羡之保持沉默。当有人询问他为何不开口时,徐羡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提到自己已经身居高位,官职和心愿都已得到满足。而且,当时南方和东方的敌人已经平定,国土大幅扩张,只剩下一些小规模的羌族尚未平定。高祖对此念念不忘,徐羡之认为自己的意愿与高祖不同,因此不轻易参与讨论。这段对话展现了徐羡之的谦逊和深思熟虑,他不因自己的地位而盲目附和,而是基于实际情况和个人见解作出判断。
接着,刘穆之去世后,高祖任命徐羡之为吏部尚书、建威将军、丹阳尹,负责留守事务,并允许他率领二十名甲士出入。后来,徐羡之又被任命为尚书仆射,原将军和丹阳尹的职位保持不变。这显示了高祖对徐羡之的信任和重用,以及他在朝廷中的重要地位。
在宋高祖统治的第十四年,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大司马府的一名军人朱兴的妻子周氏,因三岁的儿子道扶患有痫病,竟在他发病时将他活埋。这一行为被道扶的姑姑和女儿发现并举报,周氏因此被判弃市(即在闹市执行死刑,示众)。
面对这起案件,徐羡之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即便是虎狼等猛兽,也懂得自然的父爱母爱之情,周氏的凶恶残忍行为确实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然而,除了法律之外,还应该考虑更广泛的社会伦理和道德准则。如果母亲因儿子的原因而受到惩罚,那么作为儿子,他又如何在社会上立足呢?虽然周氏依法应当受罚,但徐羡之认为应该给予一定的宽恕和同情,因此他建议将周氏流放到偏远地区,以体现法律的威严同时也兼顾人性的温情。
高祖最终采纳了徐羡之的建议。这一决定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也展现了人道主义的关怀。它表明,在法律与道德之间,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点,以确保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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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祖登基之后,他提拔并赐予了一众功臣新的官职和荣誉。他刚坐上皇位,就想着那些辅佐他成就大业的人们,于是颁布诏书说:“散骑常侍、尚书仆射、镇军将军以及丹阳尹徐羡之,监管江州豫州西阳新蔡等军事的抚军将军、江州刺史、华容侯王弘,散骑常侍、护军将军檀道济(被封为作唐县男爵),中书令兼太子詹事傅亮,侍中、中领军谢晦,前任左将军、江州刺史宜阳侯檀韶,负责节制雍梁南北秦四州以及荆州河北等地军事的后将军、雍州刺史关中侯赵伦之,节制北徐兖青三州军事的征虏将军、北徐州刺史刘怀慎(被封为南城县男爵),散骑常侍兼太子左卫率新淦侯王仲德,前任冠军将军、北青州刺史向弥(被封为安南县男爵),左卫将军刘粹(被封为滠阳县男爵),南蛮校尉到彦之(被封为佷山县子爵),西中郎将司马南郡宜阳侯张邵,参与西中郎将军事的建威将军、河东太守沈林子(被封为资中县侯)等人,有的以忠诚和深远的谋略,扶持并赞颂了我的伟大事业;有的则勤勉建功,在艰难困苦中大力相助。他们从始至终都精心谋划,功勋卓着,都应当与国家一同享受安宁,接受这份丰厚的奖赏。
“因此,我决定,徐羡之可以被封为南昌县公,王弘封为华容县公,檀道济改封为永修县公,傅亮封为建城县公,谢晦封为武昌县公,他们各自的食邑都是二千户;檀韶的食邑增加二千五百户,王仲德的食邑增加二千二百户;刘怀慎、到彦之各自的爵位晋升为侯爵,刘粹改封建安县侯,他们的食邑都增加到一千户;赵伦之封为霄城县侯,食邑一千户;张邵封为临沮县伯,沈林子封为汉寿县伯,他们的食邑是六百户。对于开国功臣的封赏制度,我将遵循旧有的规定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