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摸了摸口袋,取出了一张十美元的钞票递了过去。
“buddy,haveagoodday.”(哥们,祝你过得愉快)
他扭过头,却发现乞讨者居然是个高大且魁梧的年轻人,埋在络腮胡里的面孔倒也算得上是英挺,墨绿色的花格衬衣和拖沓的洒脚裤不知多久没洗换了。
这高大的年轻人看见路明非手里的钞票,一双虎目如烛火般闪亮,搓了搓手:
“中国人?大爷真是大气啊!”
路明非洋腔洋调的劝道:
“你滴,听得懂中文滴,想要更多的食物和刀乐,跟我走,跟我走。”
年轻人脸一跨,用一口流利的汉语解释道:
“哥们,我真不是乞丐,我只是钱包丢了,你也不至于要直接把我拐走吧?”
触发了条件反射的路明非尴尬一笑:
“哈,这样啊。”
他刚刚看那个外国小伙人高马大的还在伸手要钱,以为他是脑子有什么问题,就想把他拐去做个实验,献个祭什么的。
结果不是弱智啊,浪费感情了。
“芬格尔·冯·弗林斯,真不是乞丐,大学生。”年轻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从背后的挎包里掏出了字典般的课本。
他的课本上用英文混合拉丁文写着书名,路明非曾在什么地方看过这种文字。
他尝试着问道:
“CC1000?卡塞尔学院?”
芬格尔激动的一把抓住路明非的手:
“终于遇到家人了啊!”
。
。
。
“师弟真够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