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你害我儿媳,我灭你妻!1999年遵化市“11·14”凶杀案

张建国嘴上说要设法雇东北人干这件事,实际上他对那3000元人民币早已垂涎欲滴。到嘴的肥肉他岂肯再吐给别人。1999年10月7日张建国临时工作的度假村放了假,叔侄两人便你来我往频频接触。10月9日张建国当日往返张军家,由张军指引,他仔细踩好了去耿家的道路。第二天他又电话向张军催要雇金。张军回答正在筹措。两天后张军便按张建国的要求将3000元现钞送到他的手中。

此后两人便窥测时机,准备实施早已成熟的罪恶谋划。

一个月以后,即1999年11月上旬,张建国又来到叔叔家中。这时已是初冬季节,田间果林都没活儿可干了。趁野外空寂无人,张建国为了“投石问路”曾砍毁了耿长河的两棵柿树、点燃过他寂看护果林的草屋。这明显的报复行径竟然没有引起耿长河的警惕。他个人没有追究也未向公安机关报警。而这些却壮了张军叔侄的胆量,从而加快了实施罪恶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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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张建国藏带凶器骑着摩托又窜至小村,经和张军商量决定当晚便对耿家下手。晚上6点30分左右,张建国幽灵似的从耿家南门悄悄摸了进去,见东西两屋都亮着灯,里外却寂静无声。他蹑手蹑脚先走进了耿长河夫妇居住的东屋,结果屋内无人。他又迅速转回身挑起西屋门帘,只见一位年轻女子在炕上而朝南坐着一动未动。张建国本来是去杀害耿长河的,耿当时不在他却不肯罢休。

这时的他已经没有一点人性,脑子里所想的只有大写的“行凶”两个字了。他迅猛地扑了上去,左手紧紧捂住了张小云的嘴,右手牢牢握着一把双刃尖刀。张小云猝不及防,便奋力挣脱。但她身单力薄,根本无力逃脱魔掌。就在张小云挣扎之际,张建国也使出全身的力气朝她的胸部、背部猛刺下去。女孩的殷红鲜血溅在凶手的脸上衣服上,他顺手抹了抹,然后狰狞地一笑。再看张小云时,她已结束了18岁的生命。他朝她做了最后一瞥后悄然逃走。

一起血染的大案前后总共只用了几分钟。张建国穿着沾有血迹的黑色棉绸夹克逃离杀人现场之后到村南脱掉了棉夹克,接着便赶快从村里借用电话悄悄告诉张军他已雇佣东北两个人把人杀了,叫他赶快送一件御寒棉衣到村外某地。

这时时针刚刚指向当晚7时。张军驾驶摩托很快到了指定地点,把绿色棉大衣交给了冻得瑟瑟发抖的张建国以后两人便各奔东西。当夜张建国步行至通往平谷的一个汽车站点,次日早8点多便坐上了驶往平谷的公共汽车。途中他曾遇到熟人问他去哪儿,他谎说到蓟县找一个朋友,朋友不在所以连夜折回。

一夜之间他由一个技术娴熟的电工变成了杀人魔鬼。而他的年迈父母和弟弟却浑然不知。他自以为计划缜密,行动神速,除了张军以外他的所作所为神不知鬼不觉,只要张军不说他便可以永远逃脱罪责。所以他的心情很好,手里攥着那沾满了血迹的3000元现款尽情地吃喝玩乐。谁料,一件绿色军大衣竟使得张军“溃不成军”,他不得不如实供述。

张建国的美梦也迅速破灭,他很快被平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开始审讯张建国时他仍怀有幻想,沉默不语,负隅顽抗,直到刑拘后的第二天凌晨两点他才开始招供。但仍胡诌说张小云不是死于他的屠刀之下,是他雇佣东北人苏友朋下手的。他的卑劣伎俩根本经不住刑侦人员的锋利攻势,五天后终于做了如实供述。

供证吻合,天衣无缝。至此张军、张建国蓄意杀人案全线告捷。经过一审开庭审理,两罪犯皆被判以死刑。张军之妻王桂芹因包庇罪被判6个月管制。

本文到此本该搁笔“杀青”了,但出人意料,与此案有关联的另一谋杀案竟于木案刚刚审结后波澜再起。

被害死者张小云的未婚公爹耿长河,因对张军家怨恨太深,便也寻机报复。开始他三番五次找到王桂芹为儿媳之死追索民事赔偿(依法律规定应由张小云父母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屡遭王桂芹拒绝后遂产生杀害王桂芹的罪恶念头。

2000年6月11日晚耿长河趁王家无人之机,窜入其院内将事先准备好的6公斤毒药——氢化钠投入她家的水井中,第二天王桂芹饮水中毒。公安机关很快侦破了此案。经审讯耿长河承认了投毒罪行。原本为受害人的耿长河不久却成了杀人犯。

多年的邻里乡亲,长期以来都在和平相处,只因几尺宽的地界、只因区区两棵小树便酿出了如此骇人听闻的相互杀戮;无辜女孩死于贪财好利的魔鬼之手,四个家庭都被拖入了不幸和痛苦的旋涡之中。这血的教训足以引起广泛的关注,人人都应当理智的对待日常生活中与他人发生的矛盾和纠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