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你害我儿媳,我灭你妻!1999年遵化市“11·14”凶杀案

当夜11点30分,即在张小云被杀5个小时后,夜深人静。耿长河家灯火通明,哭声阵阵;而张军一家人却早已沉沉入睡。当张军被唤醒以后,不止睡眼惺忪还连连打着哈欠问:“这深更半夜的找我干什么?”当他坐在刑警面前让他说清楚当天的活动时,他对答如流,侃侃陈述。上午干啥下午干啥,特别是傍晚6点以后的每时每刻甚至每一分钟在于啥都说得清清楚楚,且一一举出旁证。

这就说明他没有作案时间,应当从涉嫌对象中排除。以后又连续几次讯问,结果是一遍又一遍地旧话重复。

第二天,一件小事便得刚刚开始的侦查工作路转峰回。

在张军的多次叙述中都曾提到16日傍晚6点多他去王玉国的杂货店还买过门帘子;王玉国也证实他确实去过而且穿着一件绿色棉大衣。而张军自己却坚持说当时穿的是蓝色棉上衣。当讯问张军的妻子王桂芹时,她对这件棉大衣也是闪烁其辞、语无伦次。这就不能不引起刑警们的注意。

一件普普通通的绿色棉大衣里面会包藏着什么呢?难道与刚刚发生的命案有关?!

他们百思不解。但肯定是个线索。既然张军夫妇在这件大衣上做起了文章,那么干脆将计就计顺藤摸瓜,也在这篇“文章”上多费点“笔墨”。此后3天连续传讯张军。张军要么沉默不语,要么支吾搪塞。但完全看得出来他的心理压力越来越大,两眼常常流露出绝望的神色。

他的妻子王桂芹见办案人员对那件棉大衣追问得越来越紧,便紧锣密鼓四下活动。

首先指使住在同村的娘家弟媳周秀琴把自家的一件绿色棉大衣送到她家,企图以此替代张军曾穿过的大衣;接着又唆使她的妯娌弟媳石素华谎说她的丈夫曾于11月16日借穿过张军的大衣,第二天就归还了。周、石两人不明白王桂芹这样做的目的,只是碍于情面都按照她的要求去做了。

如此一来就显得张军的供述很真实。但结果是欲盖弥彰,所有这些更进一步引起了刑警们的关注和狐疑。

他们一面加大讯问张军的攻势,一面强化多渠道的侦查工作。很快侦查人员在村南一块麦地发现了一件黑色防雨绸背后印有NIKE字样沾有血迹的棉夹克。经化验那些血迹的血型与死者张小云的血型一致。

据此他们判断棉夹克为杀害张小云的凶手故意丢弃。当时已是初冬气候且在夜晚,他丢弃了自己的棉夹克以后一定需要另一件御寒衣服,那么张军的绿色棉大衣就有可能穿在了杀人凶手的身上。

经多次讯问张军和他家里人证实,他根本没有黑色棉夹克。由此刑警们又进一步做出了以下推断:是张军指使另一个人杀死了张小云,凶手做案后到村外脱掉、丢弃了自己沾有血迹的上衣,然后设法穿走了张军的棉大衣仓皇逃跑。

按照侦查人员的上述推断,他们又继续突击讯问张军。四天后他终于经不住强大而又凌厉的攻势,艰难地低下了罪恶的头,交代了雇佣杀手杀死张小云的全过程。

张军心胸狭窄,愚昧自私。为与耿长河的房基地纠纷而深深怀恨。这种怨恨不断强化和膨胀,最后竟使他丧失了天良和理智,开始谋划杀害耿长河。想自己下手又顾虑多端,后来便想到已经移居北京市平谷县某农村的侄子张建国。

张建国年未满30岁,无正式固定职业。1999年初与妻子离异后单独生活。旅游旺季到附近一个度假村当电工,入秋以后便无事可做。他贪财爱利,心狠手辣。

张军了解侄子的习性,便连续5次亲自去平谷与张建国密谋。密谋中叔侄两人尔虞我诈,反复讨价还价。最后两人达成了一桩廉价的血腥交易:张军出资3000元由张建国负责雇人替他报复行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