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元年(814年)六月,庆阳节这天,武宗在宫中设斋请和尚、道士讲法,却只赐给道士象征尊贵的紫衣,严禁僧人穿着,以此昭示天下,自己对佛教并不感冒。
会昌二年(815年),武宗着手没收寺院财产。
会昌三年(816年),因传言有昭义军奸细,假扮僧人潜入长安,武宗向京兆府下达“杀沙门令”,三百多名僧人横死街头。
会昌五年(845年)六月,祠部奏报:全国共有大型寺庙四千六百座,民间寺院四万座,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
祠部是尚书省所属一个二级部门,分管宗庙、祭祀以及僧尼薄籍等事务。
武宗对这些不事生产、不服劳役、不缴赋税,只是白白浪费粮食的僧尼愈发厌恶,加之受到宰相李德裕,以及道士赵归真的力劝,终于下定决心将他们一举废除。
七月初一,武宗诏令全国:要求各地先毁掉建于山野郊外的招提寺、兰若寺。
招提、兰若都是梵语音译词,均为寺院泛称,只是规模、场地略有不同。
招提意为“四方”,一般指较大规模、距城镇较近的寺院。
兰若,意为“寂静”,通常指建在山野之中,相对僻静的寺庙。
接着,又敕令长安、洛阳东西两都,分别只保留四座寺院,每寺留住僧人三十名。
各地节度使、观察使办公地所在州,以及同州、华州、商州、汝州四地分别保留一座寺院。这些寺院按规模分为三等,其中:上等寺可留僧人二十名;中等寺可留僧人十名;下等寺可留僧人五名。
除此之外,其他所有僧尼,以及穆护、袄僧均一并勒令还俗——穆护、祆僧指从波斯传来的拜火教神职人员。
各寺庙凡不在保留范围之内的,所在官府应立即拆毁,朝廷专门委派御史赴各地督办。
寺中田产财物一律充公,建材用于修缮公署、驿站;铜像、钟磐用于铸钱。
于是,一场由官方主导、波及全国、轰轰烈烈的灭佛运动就此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