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只有留里克和老奥托指挥过如此庞大的军队,现在诸神给了你机会,令你有机会指挥超过四千人的大军。”
“是这样吗
?可是,大王指挥的是怎样的军队?我指挥的又是什么?”年轻气盛的菲斯克多少有些自嘲意味,他伸出大手随便指着正渡河的人们:“他们不是劲旅,只是辅助人员。我不指望他们真的去拼杀,只要能给我壮声势就好。再说,我们根本不需要这群人磨磨唧唧抵达战场,就已经攻下了那个梅佐特内。”
站在这里的菲斯克,不禁令斯特坎德想起了自己的青年时代,他的眼睛不禁瞟一眼身边的这位年轻“大秃头”,随口叹言:“你估计的不错,这些拉脱维亚人就是这样的。过去是如此,未来还是如此。”
“如何?”菲斯克问。
“你瞧那边。”斯特坎德指向东南方向,那是道加瓦河上游。
河道在接近里加的位置由于地势过于平坦低洼,一座湖泊突然出现。
“如果当时罗斯王去那边探查,还能在稀疏树林中发现定居点的痕迹,更能看到很多坟墓。”
“那是怎么回事?”
“那里,就是十多年前的真相。当年也是拉脱维亚人雇佣我们这些丹麦人,去攻击兵临城下的瑟米加利亚人。那是里加最接近灭亡的一次!我当时是战争的参与者,在作战中立下功绩,这才在后来有被推举为社区首领的资格。敌人的杜纳斯城被我们捣毁了。当时,呵呵……”
“你笑什么?”
“我在笑这些拉脱维亚人。”说着,斯特坎德看一眼菲斯克:“彼时彼刻正
如此时此刻,我敢肯定即便拉脱维亚人到了战场,扛线的还是我们。他们这样做也好,谁在战场上立下大功,谁就在后续得到权力,这很公平。”
听起来是这样,不过菲斯克想得多了些,他轻轻摇头:“拉脱维亚人很狡猾。试想,如果所有的瓦良格军队遭遇重大损失,以惨胜夺取胜利,这样仍能得到巨大权力?”
“这……我没多想过。”
“大叔,你也不必多想了。”菲斯克耸耸肩:“罗斯战无不胜,我的骑兵是王国里最精锐的部队,从来只有我军蹂躏他者,即便是法兰克也将再次被罗斯骑兵击败。”
年轻人并非狂妄,过去才半年的格涅兹多沃和斯摩棱斯克突袭战,罗斯骑兵的确在单方面杀敌,他们锐不可挡。
人数最多也最乱糟糟的拉脱维亚军,这群麻烦事比较多的家伙坐着长船率先过河并在岸上集结等待。
罗斯用尽可能多的船只将之运了过去,接着再调集全部的长船谨慎将战马运到对岸。
虽说仅仅是渡河,由于船只数量还是有限了些,联军在一日之内全部抵达道加瓦河左岸,并未利耶卢佩河右岸。
现在位于联军正南方的位置是一片过分茂密的森林,人员进入其中若是经验不够丰富必然迷路。森林中又散落着大量泥塘,其中处处是腐烂朽木,若是在秋季这样的环境过于肃杀了。
如今正是初夏,气候极为适宜,由于春季融
雪期已过,泥泞的大地恢复干燥,利耶卢佩河畔又成为天然的草甸道路。
已经没必要再令大军集结排队站好了,站在菲斯克的立场,他可不觉得联军里兵力最多的拉脱维亚人可以排成完美的矩阵队形。
他骑着马带着随从们围绕着联军的聚集地兜了一圈,与各村派来的指挥官们做了些交流,就匆匆下达的进军命令。
他向着利耶卢佩河上游举起拳头:“骑兵!我们走!”
于是,三支已经养精蓄锐数月的骑兵队,他们全服武装特别穿戴上洗干净的罗斯战袍。事实上连斯特坎德手下的丹麦人也都完成换装,利用里加本城的纺织印染能力,战士们纷纷在甲衣外面套上素白的布袍,再在胸口以蓝色布条缝上巨大的X图绘。
联军准备了一大批旗帜,以至于菲斯克的骑兵人人挂旗。
马鞍上插着一根轻便的用北欧山杨木制成的木杆,用缴获自斯摩棱斯克的破矛头突击打造出一批骑枪。这种骑枪虽然很劣等,以至于骑马冲刺用它戳中敌人后枪头几乎必断,聪明的菲斯克倒是察觉到它的优势所在——枪头一触即断,省得骑枪把我的骑兵给带下马。
骑枪突袭并非罗斯骑兵优选战术,菲斯克故意这么干只是为了壮声势。
每一骑树立的骑枪都挂着一面小型罗斯旗帜,它在风中猎猎作响,而骑兵们头盔上特别插上的大雁羽毛更是随风摇曳。
没有经过煮
沸脱色处理的亚麻和椴树皮等纺织原料,它纺织的布总是棕黑色调,显得拉脱维亚战士们有一种下等的质感。
反观罗斯骑兵,以及在河面漂着的萨列马岛军和丹麦社区军,大家穿着衣服是一片蓝白色调,在墨绿色森林为主的世界里显得格外扎眼。
而这,也是奥斯坦一行第一次见到罗斯军的集结。
它们还仅是罗斯人的一小部分,可感官上这样大军已经要毁天灭地了。
奥斯坦见过马也见过骑马者,偏偏没有见识过大规模骑兵军团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