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对于普通的孩子来说,正是狗都嫌的年纪。
有着用不完的力气,翻墙捉猫,上树掏鸟蛋,下水摸鱼,早上出去,能在外面疯上一整天。
然后,在晚上脏兮兮的回到家,被家里人一边唠叨一边丢进浴室里面冲水。
洗干净之后,再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晚饭的餐桌上,早已经摆满了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
吃饱喝足之后,一觉能睡到第二天一大早,顺带着,会做一个美妙的梦。
这本是普通人最普通的一天,也是最普通的幸福。
只不过,这幸福不属于简辞和林七夜,他们的七岁,是在精神病院度过的。
或者,更确切的说,那是林七夜的七岁。
简辞仰面看着天花板,白炽灯在天花板上投下一圈圈的光晕。
存在于他脑子里的那些的记忆,清晰的就好像真实发生过的一样,他总是会忘记那些事情是捏造的。
“有的时候,我在想,如果我没有认识你,会是什么样的,你知道,我没有家人的。”
“政府应该会把你送去福利院吧,等到你成年之后,会把抚恤金发给你,然后,你就可以一个人过日子了。”
在林七夜的记忆中,简辞是受到政府的特殊关照的。
他的吃穿住行,还有他常年需要吃的药,都是政府在负责,他有专门的账户。
从精神病院出院之后,是简辞坚持要住在姨妈家,姨妈也好心的收留了他,有个人陪着林七夜,姨妈觉得很开心。
简辞抬起一条手臂枕在脑后,侧着头看着林七夜,道:“一个人过日子,那多无聊啊,人是群居的动物,离群索居,是很难生存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