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丑事人尽皆知

至于沈晚澄为什么要去香江。

这并不是她心血来潮,而是书中最后,香江来了人找女主沈瑶的妈许岚。

原来许岚的爸妈,也就是沈晚澄的外公,外婆。因为家里穷,打算一起逃往香江,但在途中走散了,只有沈晚澄的外公许平涛成功去了香江。

许平涛也是有运道,一穷二白的穷小子,竟然被香江一个富家小姐看上,当了上门女婿。

几十年间,许平涛逐渐掌控了岳家产业,简单来说,就是吃上了绝户。

许平涛和这位富家小姐宋欣柔只有一个儿子,也是在这一年,1980年,他的儿子一家四口意外死了。

许平涛绝后了,六十多岁的许平涛多次尝试找年轻女人再生个娃失败后,这才想起来自己在内地还有一个媳妇,早就生了一个女儿。

所以在几年后,派人来内地找上了沈瑶。

女主沈瑶当时已经生了四个娃,日子过得风生水起,直接臭骂了一顿许平涛,并没有去香江。

原书的作者致力于将沈瑶写成一个伟光正,娇妻型圣母,才会有这段剧情。

在沈晚澄看来,就是傻了吧唧,送上来的巨款,为什么不要?

反正她愿意去当许平涛的外孙女,她提供给许平涛有后了的情绪价值,许平涛给她家产,何尝又不是一种等价交换呢?

都是彼此最在意的东西,满足了对方最迫切的需求。

所以沈晚澄打算去香江投奔亲戚,还真不是在骗刘聪义。

不过,去之前,还要继续收拾沈家人。

沈晚澄将钱安排妥当后,带着沈瑶出门了。

沈晚澄先去杂货铺,一块钱买了一支最便宜的钢笔,又2分钱买了个本子。

洋洋洒洒写了一千字小作文,声情并茂地写了烈士沈达天一家的遭遇,沈大鹏一家的恶行。

文中写到沈达兴拿着从弟弟家抢来的钱给儿子买工作。他两个儿子的名字,工作地点全都写得清清楚楚。

沈晚澄还特地将重点内容划线标出来。

写好之后又带着沈瑶去文印店,印了100份传单。

沈瑶有原主初中学历的记忆,能看懂文字,沈晚澄印出来,她就大概猜到了沈晚澄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