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姜氏带儿子走了后,已经起了让娘家侄子接手于家生意的心思。但于父这模样,很明显是不答应的。
他看了一眼收拾碗筷的楚云梨,微不可查地叹口气。
以他的想法,没有儿子,那就培养孙辈。但罗大江实在不像样,最近经常流年花楼……男人嘛,家里吃饱了去外面还能吃,在外头吃饱了,回家是绝对吃不下的。
以前在乡下,夫妻俩日夜相对都没能有孩子。女儿都二十好几,男人还时常不在,这样的情形下让女儿有孩子,那不是为难人嘛。
楚云梨察觉到了于父的目光,笑吟吟问:“爹,我送你。”
于父想拒绝,忽然又想到了什么,道:“好!”
父女俩一前一后出门,于父打发了身边伺候的人,道:“听说乡下又来了人,昨天你还陪着他们等了许久……要我说,你若不喜欢待客,那些人你就该让大江自己招待,他要是不管,你就直接装作没这回事。”
“好。”楚云梨随口答应下来。
于父欲言又止,他想提醒女儿几句,又怕女儿伤心。踌躇半晌,到底还是没说出口。反正罗大江越来越不像话,等到他荒唐到底,就是他离开于家的时候。
其实,死过一次的于新兰对于父亲的
想法全都清楚。本来呢,于父的打算没有错。这感情再好的夫妻,如罗大江这般糟蹋感情,都有分道扬镳的那天。但人生不如天算,于父我们都没想到自己的妻子会对他动手。
前些天姜氏已经开始下毒,于父就是从今日起,一病不起,喝了大夫的药后,病情反而越来越重。
等他病得只剩一口气,罗大江有换人的想法,也就不奇怪了。
岳父已经压不住他,这诺大的家财只等着人一死就是他的,换了于新兰,也不会有人拦着。
“爹,你想说什么?”
于父摆了摆手:“那些客人还在,你想陪的话,赶紧去,不用管我。”
楚云梨顿住脚步,不赞同地道:“其实我觉得夫人说的对,既然大夫让您歇着,您就该歇会儿。银子是赚不完的,有了好身体才有其他。”
于新兰以前不知该如何面对父亲,在他面前,那是大气,都不敢出,于父还是第一回听到女儿在自己面前说这么多的话,欣慰的笑道:“我心里有数,不会折腾自己的。你先回去吧。”
楚云梨追了两步:“爹,我学会写许多字,最近我还学了算账,要不你带上我吧。”
于新兰在乡下长大,会的就是打扫洗衣做饭,还有缝缝补补。读书认字那是回来后才有的,于父特意请的人教导她,没指望她学多好,只希望她能看得懂账本。
当然,对于活了快三十年都没有读过书的于新兰来说,读书特别的难。她很认真,但还是学不好,也不想看先生那失望的目光,干脆就不再去了。
这几个月里,于新兰偶尔也会练练字,但就跟狗爬似的,一个字写成了几家人。她怕丢人,每次练完字之后都会把纸全部烧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