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闲事的下场!”
黄一凡只感觉心中几乎气的爆炸,又是有些纳闷:“老孟管什么闲事了?”
高清宇也是满心诧异。
急忙开始搜寻别的线索。
但是,却没有任何遗留。
能知道,夜魔肯定带走了什么东西,但是,却不清楚夜魔究竟带走的是什么。
孟持正大半个身体都被打碎,原本身上或者有什么东西,此刻也早没有了。
估计是被夜魔带走了。
一道火箭冲上天。
片刻之后,雨中歌等人迅速赶到,立即封锁现场。
“确定无疑,就是夜魔干的。”
“夜魔这一番在白云洲出现,其中之一个目的,就是刺杀了孟监掌。”
“其他的还有什么活动轨迹,现在还不得而知。”
“不错,杀人不见血,剑下一点红,正是夜魔手笔!”
“胸腔经脉已经全部碎了,脑袋就别剖开看了吧……”高清宇满脸沉痛:“让孟监掌……完整一点入土吧。”
“好。”
消息传出。
整个白云武院都震惊了。
整个白云武院所有教职工,包括学生,很少对这位孟监掌有什么好感;因为这个人实在是平时表现的太方正了。
完全不懂的变通。
一般什么事情到了他手里,从来都是没有任何情面,严格的按照规定办事,死板到了极点!
那些规矩律法条令,便如是刻入了他的骨髓里一般。
没有任何变通可言。
但是此刻听到这样的一个人死了,却是都感觉到了一种发自内心的不对劲儿。
人家坚持原则,有错么?人家完全按照规定办事,有什么错?
人家是古板,是严肃,是不近人情,但是人家损害什么了吗?
没有!
或者可以这么说,正是有了这种性格的人存在,那些想要走捷径,而且也完全有实力有背景有靠山走捷径的人,才没有走得成。
才保证了白云武院的一个起码的公平所在。
全校集体默哀。
反思。
尤其是厉长空,深深叹息。
感觉遗憾已经到了极处。
“若是我昨晚没有拒绝,而是选择和老孟去喝酒,这件事也许就不会发生!”
厉长空仰天长叹,懊悔的不得了。
“为孟监掌组织一个盛大的葬礼。他没有任何亲人,只有我们了。”
高清宇红着眼眶,黯然下令。
“传令下去……凡是白云武院走出去的任何一个学生,任何一位教职工,皆以斩杀夜魔为己任!”
“无论如何,也要杀掉此僚!为孟监掌报仇!”
接下来。
便是案情回顾。
也有人提出来疑问。
“夜魔为何要杀孟持正?”
“孟持正管了什么闲事?”
“夜魔既然都毁灭了大半尸体,为何却保留脑袋和剑痕?”
“这究竟是为何?”
但这些问题,很快就得到了解答。
“夜魔想杀谁就杀谁!那种无恶不作的魔头,杀人需要理由吗?”
“孟监掌肯定做了什么事情,那是肯定的。但是既然让夜魔不爽,那肯定就是做的好事。”
“至于保留脑袋和剑痕,那更简单,夜魔嚣张跋扈残忍至极,这当然是为了向我们示威!”
“……”
“据说昨夜夜魔在杀掉孟监掌之后,还和雨中歌巡查对了一招,当时若不是莫敢云和雪万仞也急忙冲出去支援,恐怕雨巡查也……”
“夜魔这么厉害?”
“呵呵……不厉害?一个被整个大陆通缉的超级大魔头,你说他不厉害?”
雨中歌与莫敢云等人,还有镇守大殿的人,一起还原复盘。
尤其是昨夜短兵相接的那一招,更是数十次的演练。
无数人都能清晰的一眼认出来。
“一心教教主印神宫的招牌,血灵七剑!”
“目前,乃是夜魔的招牌。”
斩杀夜魔!
现在在白云洲,已经是万众一心。
夜魔在白云洲,实在是已经犯下了累累血债,其罪行,罄竹难书!
但是在高层心里,也全是忧虑。
夜魔的修为,越来越高了;原本在白云洲,他闹腾朱家的时候,还远远没有这么强。
提到这件事。
雨中歌与莫敢云也得到了一个新的情报:方彻当初曾经与夜魔动手,当时不是夜魔的对手,差点死在那一战之中!
“原来夜魔身上的血债,还要加上方老大那一笔!”
雨中歌杀气冲天:“我们一定要为老大报仇!”
“为方老大报仇!”
……
在南部山区一个山头一个山头寻找的方彻,激灵灵打个哆嗦。
“阿嚏!阿嚏!”
方彻连续打了两个喷嚏,揉揉鼻子有些奇怪:“这是谁在念叨我……”
在他手里。
掌握着一块玉佩。
这是唯我正教阵法密地的开启阵眼。
只要找到了,凭借这块玉佩,就可以找到那个山谷。
但是,方彻已经找了数百个山谷,全无感应。
“这特么……让我到哪找去?”
方彻都有些迷了。
这万灵之森,太大了!
自己现在已经接近了万灵之森禁区了。
再往里走,就是传说之中的武者禁区!
那里面超阶妖兽无数。
不管是唯我正教,还是守护者,都把这里视作禁区。因为这里面,存在那种神秘而强大的妖兽。
而且不止一个!
据说云端兵器谱高手,在这里也讨不了好去——当然方彻对这个说法是不信的。
他不信,连凝雪剑雪扶箫等人都不能横趟。
但毕竟外面也没有传说‘雪大人某日刀劈万灵之森’等等传说。
所以这里面究竟是什么情况,其实是大家都不知道的。
方彻趴在一颗大树树梢上,身子与茂密的树叶,几乎融成一体。
看着前面一片没有任何树木的空白地带,足足数百里的距离,中间还有一条河,在太阳照射之下,如同一条黄金带子,从空白地带横穿过去。
在这一片空白地带中,有无数的骸骨。有人类的,也有妖兽的。
这里,便是被称作‘八百里生死分界线’的禁忌隔离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