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已经沿着泥巴公路走了一个小时左右,早已经饿的不行的我们,找了一家餐馆吃豆花饭,这些小餐馆即卖面又卖饭,由于吃得起馆子的人少,多半都是卖素面和豆花饭,也有比较“行市”的人会在饭馆里叫上一两个炒菜,邀上朋友边吃边聊,宽裕的时候还会让老板炒上一个回锅肉。
给我们带路的熟人本身就是老家附近的高山农民,平时赶集连面都舍不得吃上一碗,自然不会带我们姐妹俩炒菜吃。
我虽然年龄不大,但也谨记爸爸说的话,把带路的熟人的饭钱也一起结了。我爸出发的时候可是给了我五十块钱,还交代清楚让我怎么花。于是,我提议我们三人叫上两碗素豆花,配上三碗大米饭,就着豆花蘸水饱饱的吃了一顿再走。
豆花9毛一碗,大米饭2毛一大碗,不够免费加。总共花了两块四,我大方的把十块钱递给了老板,说三个人的都付账。
这个时期,我们边远山区常见到的人民币几乎没有百元的大钞,五十元面额的都少见,反而十元面额比较常见,而小孩在的零花钱最多有个几毛钱,平常大人连一块两块都少给,这次我爸给了五张十块的大钞,我一下成了小富婆。
付完账,带路的熟人让我们在餐馆等她去把要买的东西买上,再一起回去。
我也想在小镇上逛一下,就答应一会儿在餐馆汇合。我把两个书包寄存在餐馆,就抱上小猫卓夕,带着楚灵一起出门乱逛。
这个小镇不大,我以前也和爸爸一起来赶过集,镇上有几家熟人,还有一家和爸爸关系好,那家让他儿子认了爸爸做干爹。
我和楚灵也没什么好买的,买了也背不动,所以就单纯的闲逛,并且顺便去这些熟人和干亲家的门口闲聊几句算作打了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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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儿就把青石铺成的两条街逛完,我看到石板街的另一头就是不通公路的石梯台阶了。从石梯沿路穿过小镇,剩下的路就全是农村小路,连先前公路的一半宽都没有。
逛完后,我们又回到先前的餐馆等着,半个小时左右,那个熟人买了装满背箩的东西回来叫上我们又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