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昱白微微皱眉,怎么会有娇气成这样的女同志?
又不是小孩子了,吃个药还嫌苦。
但同时,他心里也不自觉的软了一块,语气虽然生硬,但却足够耐心的跟沈初宁说道:“良药苦口,你中暑了,得喝药。”
沈初宁吸了吸鼻子,委屈巴巴的皱着眉头,一口把藿香正气液全喝了。
喝完,她果然觉得脑袋清明了很多。
只是身上还是软绵绵的,没有力气,脚底板燎泡破了的地方,仍旧传来钻心的疼痛。
“还有哪儿不舒服?”周昱白微微蹙着眉头,语气里带着几分严厉的问道。
沈初宁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眨巴眨巴,有些委屈巴巴的指指自己的脚,“脚疼。”
周昱白低头看向她的脚。
她穿的是这个年代最时兴也是最高档的白网鞋,雪白的鞋子上,她还用彩笔画了凌霄花,格外漂亮。
只是周昱白一个大老粗也欣赏不来这些。
一只大手握着她的脚踝,另一只大手就把她的鞋脱下来。
没脱鞋的时候不知道,一脱鞋,连他都吓了一跳。
沈初宁两只袜子上全都是斑斑血迹,干涸的血已经把袜子和皮肤沾在一起了。
这女同志从村里走路,才走到去城里的半道上,就没走了,这脚居然能伤成这样。
他们在部队里执行任务的时候,又是强行军,一天走上百公里,都没她这么严重。
他尝试帮她把袜子脱下来。
但他才轻轻扯了一下袜子,沈初宁就疼得把脚往回一缩,可怜巴巴的喊道:“疼。”
周昱白:……
这女同志实在是太缺乏锻炼了。
等结婚以后,得带着她操练起来,不说练到跟他们这些当兵的一样的身体素质。
最少也要能够一次性跑五公里,还得教她军体拳和擒拿手。
要不就她这娇滴滴,看着就好欺负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