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认错人了?说谁是小三呢!神经病吧?”
“认错人?怎么可能!就她这张狐媚子脸,化成灰我也认识!”
李盼儿以前也因为这张脸被人误会过,下意识想到了李春梅。她也不想跟对方牵扯不清,更不想被舆论裹挟,于是把周雪娥拉到了一边,说道:“别跟她吵了,等警察来了再说吧!”
“大早上的遇到这么一出,真是气死我了!”
“雪娥,你们公司有法律顾问吧?不知道方不方便让他过来一趟,要是不方便,我就上网约一个过来。虽然我还不清楚具体发生了什么,但今天这个事可不能这么算了!”
“对对对,不能这么算了!刚才我也是被气糊涂了,都没想起来报警,那我现在就给律师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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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附近的派出所就来了人,几个人跟着上了警车,到派出所里开始做笔录。
李盼儿没有猜错,对方找的确实是李春梅。
母亲曾经跟她说过李春梅在市里买了房子,李盼儿今天才知道,房子并不是李春梅出的钱,而是她的榜一大哥给买的。这事被榜一大哥的原配知道了,不仅带人上门把李春梅打了一顿,还找律师以购买房子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把房子给要了回来,顺带还要了一笔精神损失费。
说起来这都是几个月前发生的事情了,母亲也没有跟她说过。
那女人发现自己认错了人以后,不仅不道歉,还说两个人既然是一个妈生的,肯定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在经过律师的介入和警方调解后,女人表示可以赔偿两千块钱,但道歉是不可能的。
李盼儿不接受对方的赔偿,只要求道歉,而且还要在网上公开道歉。
她虽然不算什么公众人物,但还是有一些粉丝的。万一街边的视频照片流传到网上,后面指不定会发生什么事情,她要把这些可能的负面信息提前扼杀在摇篮里。
见调解不成,李盼儿只好选择把对方告上了法院。
可惜法院这会儿还在放假,暂不受理新的案件。她又等不到明天再慢慢办理,只好把这件事委托给了代理律师,也谈好了相关的费用问题。
因为这件事,李盼儿也没有了回家看望母亲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