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粱米我记得味道挺好的!”元宝也是吃过高粱米的人。
但是她不知道,她吃的高粱米里面掺和了不少大米,高粱米多的都在她爸妈碗里。
路上,金来富看了一眼元宝,“我现在还不吃萝卜的原因,就是小时候吃伤了,饿的时候,有一根萝卜,都是好的,可是十一月份的萝卜还算好吃,有点辣,有点甜,但是到了冬天12月份,1月份,萝卜就已经发康了,难以下咽,可是饿啊,那能怎么办?吃能使劲往嘴里塞!不是萝卜不好吃,而是你天天吃,顿顿吃,坏了还要吃,你还会觉得好吃吗?”
“所以村长家孩子跟他妈说,不想吃高粱米,也是这个原因!天天顿顿高粱米谁也受不了,更别提小孩子肠胃弱,很容易消化不良,吃不下,拉不出,除了饱腹之外,一无是处!”
元宝严格来说,是富养长大的,她没有吃过硬邦邦的高粱米,高粱米不论咀嚼多久,都跟散沙一样的口感,既不像大米一样软糯,也不下像面条一样劲道,味同嚼蜡。
她体会不到金来富的感受,只是听他爸提起吃白萝卜的感受,有点心疼小时候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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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上次没有当着元宝的面,没有介绍自己是葛红花对象,龚博文其实特别生气,自己堂堂一个大学教授,跟你个文盲谈恋爱,你凭什么还躲躲藏藏,遮遮掩掩的,他是拿不出手吗?要不是他想省下保姆钱,还有就是葛红花好歹有几十万的拆迁款,还有一套拆迁房,不然谁愿意看她那张老脸。
龚博文之所以最近想省掉保姆钱,主要是女儿生了外孙,但是女儿婆婆不给招呼,他老伴去世的早,没办法,只能请了个月嫂照顾外孙,可是月嫂贵得很,一个月四百块,差不多就是龚博文的退休金了。
可是看着女儿眼底发黑,龚博文狠了狠心,辞掉了保姆,把退休金给了女儿,让她去请个月嫂。
可是龚博文离了保姆,日子过的那叫一个糟糕,饭不会做,衣服也不会洗,地也拖不干净,最后实在没办法,他才找了个葛红花做对象,实在是教授的老年学生里,就属她的厨艺最好。
自从有了葛红花这个对象之后,每天提前过来帮忙做做饭,一周再过来一趟给洗洗衣服,龚博文过的别提多滋润了,又恢复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
刚开始只是想省掉保姆钱,可是没想到葛红花是个命好的,竟然拆迁了,所以龚博文鼓动葛红花跟他结婚,领取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