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她比潘金莲更狠!1972年石首县新厂公社“9·7”凶杀案

《水浒》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潘金莲为达到长期与西门庆通奸的目的,在王婆的授意下,用砒霜将丈夫武大郎毒死。而本文讲述的是:罪犯程桂香先纵火,后毒死丈夫,这样狠毒的心即使潘金莲也难望其项背的。

1972年9月7日上午,湖北荆州地区行政公署石首县(1986年5月27日,撤销石首县,设立石首市,属荆州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接到报案:新厂公社合民五队村民易道祥在家中突然暴毙。

接到报警后,石首县公安局副局长带领刑侦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成“9·7”专案小组侦查破案。

经法医鉴定,毒物化验,结合现场勘查表明,死者易道祥系中毒死亡。

是自杀,还是他杀呢?专案组通过走访,调查群众,专案小组分析案情后一致认为,他杀的可能性很大。

那又是谁投的毒呢?

专案组对死者易道祥的有关情况走访中得知,他平时与左邻右舍无过节,没有与谁结过怨仇,排除了“仇杀”的可能。

随着时间的推移,罩着案子的面纱在层层揭开,种种疑点集中到了易道祥的妻子程桂香身上。

据群众反映:程桂香与易道祥性格、感情都不和谐,经常吵架、怄气,程桂香不守妇道,名声不好。她还是上次易家火灾的最大嫌疑人。

当天晚上,专案组决定提审程桂香。

起初,程桂香拒不承认毒死了丈夫。一会儿说是病死的,一会儿说是自杀的。但在专案组的强大攻势下,经过一天一夜的突审,程桂香如实交代了先前纵火、现在又毒死丈夫的经过。

办案人员从屋前草堆中找到了她投毒用的链霉素瓶子。

“我是一个罪人,人们都会说我歹毒,没人性。”说完,她泪流满面。

1969年10月的一天,是新厂公社合民五队青年易道祥最难忘的日子,乡亲们吹吹打打帮忙迎娶了本队18岁女青年程桂香。对于易道祥来说,家里条件不好,生活过得清苦,能娶到长相不错的程桂香做妻子,自然是喜得合不拢嘴。在喜庆热闹之中,大家都默默的祝福他们永结同心,白头偕老。

然而,人们注意到,迎进门的新娘却眉头紧锁,一言不发,是新娘那特有的羞涩,还是热闹气氛让她无所适从……

程桂香的全家是从外地迁来的,她小学没有念完,便辍学回家务农,因有文艺特长,她被选为大队文艺宣传队队员。16岁的她便有很广的接交面,与不少男子相好,其中与能说会道、家境不错,又在大队任职的万某更是来往密切,关系暧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