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岁男孩为何会杀人?1996年丹东市“2·20”特大凶杀案

老人和小再磊赶紧到头道街派出所报了案。

市公安局领导、刑警队和派出所的同志接到传呼后,迅速赶到了现场。看着满手都是鲜血的小再磊’,大家都以为他是救人时弄的,让他把手洗干净。

大家共同商讨,认为案子有两种可能性:一是汽车肇事后,移尸转移现场,二是侵犯幼女杀人。

但是尸检报告很快就让他们否定了自己的看法。小万欣纯粹是钝器击伤引起脑出血死亡。

讯问报案人,一老一少都声称没看到作案人。大年初二发生这种案子,着实让人猜不透。

坐在沙发椅上沉思不语的派出所警长马子敬,突然发现了小再磊穿的那双白球鞋上喷溅的斑斑血痕,心头激灵了一下,再仔细一看,小再磊下身穿的蓝色裤子上也隐隐地透出喷溅状的血痕。由此,马子敬猛然断定,这小孩子必定在第一发案现场。

于是,马子敬悄悄地把小再磊叫到另一间屋里,突然发问:“你是不是又抢别人的钱了?”

“没有。”马子敬口气挺硬。

“你看到是谁砸死这小姑娘的,告诉叔叔,叔叔给你买串串糖。”

“没有、没有,嗯,是一个13岁的小男孩干的。”

“是哪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