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1月,进入立冬后,位于金沙江畔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黄坪乡(2000年12月,黄坪乡改黄坪镇)已渐感寒意。
11月11日下午20时32分,黄坪乡老街村。从19时10分离家去老屋子卖化肥的唐加福,疲惫不堪地回到家。准备同妻子罗克顺及两个孩子看看电视,然后睡觉休息,因第二天还要赶集做生意。见屋子里黑洞洞的,没有一丝光亮和声息,他纳闷道:“噫,我从家里去卖化肥时,这三娘母还在堂屋里看《新闻联播》,怎么就……”
思虑间,唐已顺手推开了虚掩着的堂屋门,去拉电灯开关,不料,自己带残疾的右脚被什么东西一绊,跌倒在地,双手摸到一滩粘糊糊的东西,随即闻到一股血腥味,一种莫名的恐惧感直冲脑门。唐连滚带爬冲出堂屋门,对着左右邻居大喊:“我家人被杀了,救命啊,救命!”
当天晚上20时48分,老街村唐加福家发生命案的消息,惊动了鹤庆县公安局黄坪派出所,顷刻间,值班备勤的10名民警、5名联防队员迅速集中到办公室,所长杨焕伟一声令下,全体民警仅用9分钟即赶到案发现场。
21时30分,鹤庆县公安局接到黄坪派出所的报告,即将案情通报给县委、政府及大理州公安处,县委指示:“县公安局必须及时组织力令,迅速破案。”当时由局长段学林任组长,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张学礼任副组长,抽调全局精兵强将组成的黄坪“11·11”专案组快速赶往现场,进行勘查取证。
经现场调查辨认:3具血肉模糊的尸体,系唐加福妻子罗克顺,两岁的儿子唐志良,半岁女儿唐志琼。3人均被凶手用利器连杀数刀身亡。死者面容安详,衣服整齐,被害时似乎无搏斗迹象。
法医鉴定,死者被害时间为19时20分到20时10分之间,也就是说,被害人是在唐加福去老屋子和回家途中的50分钟内被凶手杀害的。
堂屋内,一台19寸“飞跃牌”彩电和一台组合式音响完好无损,但木箱、衣柜、床铺均被凶手翻得七零八乱,侦查员还在被翻动过的柜子上发现四枚血指印,地上还有一截“春城牌”嘴烟蒂,经技术鉴定:烟蒂和血指印均不是死者留下的。
“11·11”专案组断定:种种迹象表明,杀人凶手可能是唐加福的熟人,这是一起蓄谋已久的抢劫杀人案。
专案组带着案情,及时发动群众,走家串户,调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一个个嫌疑对象被排除,最后把嫌疑焦点集中到该村村民唐中发的身上。
经专案组的侦查员仔细调查,唐中发在案发当晚竟然悄然离去,至今未归;但是,从调查结果看,群众证实,唐中发案发当天下午在帮邻居干活,案发时间唐中发去邻居家吃晚饭。
经传讯相关人员,唐中发和其亲属交代当晚出走,是唐中发邻居让唐中发到家里帮忙,当晚,确实不知村里发生了命案。由此认定,唐中发不是凶手。
望着民警因熬夜焦虑过度,布满血丝的眼睛,组长段学林自言自语道:“凶手到底是谁呢?”
就在侦破工作陷入僵局的时候,到群众中走访外查的民警回来汇报了一条重要线索:近几天村民反映,该村村民李金生神色慌张,多次向周围群众打听专案组的情况,12日他夹杂在人群中窥探侦查员勘验现场一个上午。
“案发后的李金生神情慌张,多次打听我专案组的情况,莫非……”组长段学林紧锁着的眉头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