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14时许,张真芒从昏迷中苏醒过来。他感到口干舌燥,就慢慢向不远处的池水塘挪动。在路边摆摊的个体商何兴会见路上突然冒出个伤痕累累的小孩,大吃一惊,便走近问道:“你是谁家的孩子?叫什么名字?咋被整成这种样子?”小孩只把嘴唇动了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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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兴会看到小孩脸上、手上在流黄水,眼睛盯着水塘方向,又心疼地说:“口干,想喝水?”她见孩子点了一下头,赶紧舀了一碗水递到孩子嘴边。何兴会怕再发生意外,就把孩子抱到自己的摊前,才请人捎话给黄坪小学的老师、同学,要他们赶快来认这个受伤的小孩。
受伤的孩子睡在何兴会摊前,很快吸引来一大群人围观。善良的人们不停地问这问那,孩子仍微闭着眼喘息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李时源也在围观人群中,他不住地叹息着,询问着:“这娃儿是哪家的?被整得这样凶,什么人真是太狠心。”
隔了一会,他又“光临”何兴会摊前,做出一副伤心的样子,假仁假义地挤出几滴眼泪,表示比别人更疼爱、更关心这个被残害得半死不活的儿童。
黄坪小学的几个学生认出受伤的是学前班的小朋友,便不顾似火的骄阳,围成一圈,脱下衣服给他遮蔽太阳。有的跑进学校,找到正准备上课的王祖会老师,报告张真芒受伤的消息。
王祖会老师闻讯,丢下书本,推起自行车赶到何兴会摊前。她顾不上跟何兴会打招呼,一边小心翼翼地把张真芒抱上自行车,扶着送往黄坪医院,一边安排认识张真芒家的学生立刻通知其父张利涛到医院商量抢救治疗事宜。
张利涛在医院守护了一天一夜后,见儿子张真芒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就托人去向公安机关报案。
绥江县公安局接到报案,马上由技侦科长李康等组成破案组,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根据有关人员提供的大量事实和线索,于5月18日依法传讯犯罪嫌疑人李时源、谭明珍夫妇。面对威严的公安民警,李时源答非所问地说:“我出于同情心可以出钱医孩子,但要硬说是我整的,我冤枉。”
他还极力狡辩:“这个问题(指张真芒受伤)我是无罪的,只是群众在检举,我没得办法。”
谭明珍供述作案经过后,经过公安人员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制宣传教育,李时源才吞吞吐吐地交代了残害张真芒的过程。
李时源在5月19日被依法收容审查。5月23日至7月14日的53天中,监所中的李时源接连不断地给儿女写信,要他们把张利涛父子请到家中,酒肉招待。李时源还要他家里的人找到愿作假证的人,以便把他“保释回去”。
与此同时,李时源给张利涛写了两封信,攀亲认戚,很慷慨地保证要送张家1000元,并许诺“以后还有帮助”。他还在同一天给3个人分别写信,要这3人书面证实他在发案当天不具备作案时间和条件,言明,只要这3个人能够照办,每人可得“答谢”500元。
李时源写了23封信后,自认为一切已安排妥当,在1994年9月16日绥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判时,他振振有词地说:“张真芒在什么地方被振残折磨我一概不知,判我三小时有期徒刑都不服。”他完全没有想到,他在看守所寄出的信件已作为证据全部收入案卷。
经绥江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张真芒颜面部的烫伤分别为:前额至鼻为浅Ⅱ度,鼻唇沟至上下口唇周围为深Ⅱ度。左手掌为Ⅲ度,右前臂为浅Ⅱ度,左肘下为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