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忘恩负义的少年!1989年长乐县“9·30”杀人埋尸案

杨支书提了个干部包,鼓鼓囊囊,活像个乡镇企业的暴发户。侦查员们知道,那包里装的不过是破报纸。不过,不知情者还以为是钱呢!

杨支书左右瞟了瞟,没有人注意他,便迅速拿起桌台左边那只花瓶,取出一张字条,溜到偏僻处,偷偷地看了一遍,上面写着:“下午3点,你要把钱放在寺顶龙角影子对正的那块石头上。晚上十点到大屿山去带你的小王八蛋。”

杨支书看完条子,便混在香客中,从一位向他走来的“香客”迎上去,这位“香客”就是陈副队长。

杨支书掏出一支香烟,对老陈说:“同志,借个火!”

老陈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火柴递给他,他点燃香烟后,在还火柴的同时,将那张条子一起交到老陈手上。老陈小声对他说:“你放心去放提包吧,然后你回家。”

杨支书走出寺院,抬头望望龙角蜂寺的龙角影。只见那影子印在离寺十多米远的一处树丛密集的凹陷处,中间有一块大石头。他见四下无人,便将提包放在那块石头上面,然后退到不远处转来转去,他不想马上回家,一心想早点看到自己的儿子。

老陈接过条子,马上同山上“打猎”的周队长联系,两人一起在距离放提包位置20多米远的地方隐蔽观察……

太阳下山了,他们已腰酸腿疼,还不见有人来取那只提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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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一位村民突然发现山腰站着一位少年,他名叫杨强,于是上前问道:“杨强,你今天上午不是说去福州吗?怎么现在还在这里?”

“不想去福州了.....”杨强吞吞吐吐地说。

“你到山上来干什么?”

问者无意,听者心慌。杨强脸刷地变白,汗流满面,语无伦次地答道:“随便玩玩,我不舒服……”

“走,快跟我到寺里喝点开水,就会好的。”

杨支书看到那村民带杨强进寺里,感到很奇怪,侄儿不是去福州了吗?

他等侄儿喝了开水,便迎上前说:“人不舒服,快回家吧。”

杨支书的侄儿杨强时年17岁,据说他母亲还是叶群的远亲呢。杨强的母亲上山下乡来长乐,和杨支书的哥哥结了婚,生了杨强,因夫早逝,她改嫁到福州城里。8岁的杨强便成了孤儿,由叔叔杨支书将他收养,待若亲生儿子。但由于从小失去父母,杨强幼小的心灵深深留下自卑感,养成孤癖性格。尽管叔叔见他渐渐长大,在老房旁边盖的一座新房,也打上侄儿的份,并告诉杨强:“楼的西头那两间是你的。”但杨强还是没有体会到叔叔的养育之恩,到处流浪……

杨强勉强回到杨支书家,躺在床上直打哆嗦,杨支书摸摸他的额头,并无发烧迹象,这引起怀疑:难道他与自己儿子杨锦失踪和诈骗5万元钱有关?

于是杨支书把想法告诉了周队长。

陈副局长接到报告,即令刑警队指导员陈春和漳港派出所副指导员陈长波赶到演屿村杨支书家,将杨强带到漳港派出所询问,并通知还在山上守候的侦查员们撤回。

陈指导员和司机卞光华一起,看了恐吓信的字迹和寺里花瓶下的那张条子字迹一样,为了证实是否杨强写的,便将一张白纸和一支钢笔递给杨强说道:“我们当老师,叫你听写。开始:‘小王接受领导指示,表示坚决照办,按时把钱护送到银行,下午5点带回收条……回家吃了两粒小小的鸡蛋’……”

停一会儿,问道:“写好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