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小事,无论是什么事情,只要是请示一下,总归是没有问题的。
所以在这段时间里,司法部的工作效率其实也不是那么的高效。
不过就算是有了许多道层层上报,层层询问的程序,司法部的工作效率也没有降多少。
要是他们的工作效率再不快些,里织是绝对会和他们算账的。
话说回来,这个案子的负责人直接就对自己的上司请示了处理意见。
上司接到了下属转过来的锅,也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于是把这个锅转给了更上级。
于是这口锅就一层一层的往上传,最后传到了里织手里。
里织看到这个案子,没觉得这个案子有什么问题。
案情的事实和经过都很明显,并且事故的起因和这位手艺人也没有关系。
在遇到事故的时候,这位手艺人也进行了积极的营救。
并且在法律上,他的妻子和他的父母都是平等的人,和他都是最亲近的亲属,在遇到危难的时候,他对这些亲属有着平等的救助义务。
换句话来说,无论他是救出了自己的妻子,还是救出了自己的父母,都没有任何问题。
毕竟在法律地位上,这三个人对于当事人本身的亲属关系是相等的,地位也是相当的,不存在所谓的实施施救行为时的优先权的问题。
所以无论怎么讲,这位手艺人在整个事情的经过中,都没有犯任何的错误,也不应当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相反,这位手艺人在明知火场危险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坚持返回火场,企图拯救自己的父母,并且成功救下了妻子,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表扬的事情。
如果他当时救的是一个陌生人,那么一个见义勇为的证书和大力宣传绝对是跑不了的。
不过因为他救的是自己的家人和亲属,他本身就是具有救助义务的,但是这并不代表他积极营救的行为就不难能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