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付出了有句好话也算是值得的。
花了钱倒养出一群仇人来,想必没有人会傻到继续付出吧。
没有回报。
那就在年轻时辛苦一点咯。
靠山山倒,靠水水流,靠天靠地靠子孙,不如靠自己。李母动了动嘴皮,对思如的话还是无法认同,在她的观念里,儿子再不成器那也是亲生的,等年纪长长就懂事了。
不满意就放弃……
这人的成长总要有个过程嘛。
况且王茂才十五岁,现在不懂事并不代表往后就没成就呀。
“珍儿……”
李母口水都说干了还是没能改变思如的主意,她很是挫败。
“你就作吧!”
扔下一句气话就走了。
李父放出若离婚就断绝父女关系这话也被思如自动忽视了。
爱谁谁。
俗话说脚合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
总不能因为满足别人的愿望就穿着一双不合适的鞋过一生。
鞋子磨脚是很难受的,而鞋子太大就会拖后腿。
如果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喜欢的鞋,那不要鞋光脚独行也不错。
王林找了李慧珍的娘家来轮番轰炸,更体现出思如的坚决。
几天后,他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传票。
不离?
强制离。
但没那么容易。
一个白色的信封静静地躺在茶几上,封口已经被撕开了,王林手里拿着一张A4纸眼神阴沉,纸张最下面盖着个红印。
是法院的公章。
他心里清楚,共同生活了十几年的李慧珍是真的想离婚了。
为什么?
他不好吗?
回想这结婚的十来年,除了那次吵架要搬出来,两人并没有再发生过争吵,说是相敬如宾也不为过,比起很多夫妻要好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