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什么狗屁诗会!

“我认输。”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公子,神色黯然的摇头说了一句。

与他随行的一位公子,也摇头苦笑道:“庆先生的诗,其意境之高,在下自愧不如,作不出比这首更好的诗,哎,我也认输。”

“你们都认输了,我也认输算了,反正我也不会自大到去跟庆先生比诗才,庆先生的一首悯农和白梅,堪称现有唐诗中的诗中之冠。”

第三轮刚刚开始,就已经有三人认输。

除去房遗爱之后的另外两人,虽然硬着头皮做了两首诗,但跟辛弃疾的破阵子,完全是云泥之别,两者对比,高下立判。

反观房遗爱也硬着头皮做了一首诗,但刚写完,他就心烦意乱的将宣纸揉成一团,望着庆修的目光也露出嫉妒神色。

他想不通,一个瞎子竟能有如此诗才。

长孙娉婷激动的俏脸微红,眼神中的崇拜之意,更是难以掩饰,她盯着庆修的脸庞,声音也有些轻微发颤:“庆先生,您的这首诗,绝对可以拿下今日诗魁。”

庆修摇了摇头,低声道:“不见得,我这不是诗,是词。”

隋唐时期,古人以此形式的诗句定义为长短句词,若是加以配乐,就是近体乐府。

“管它是诗还是词,在娉婷眼里,先生已经是诗魁了。”

说完,长孙娉婷脸一红,略显羞赧。

哪个少女不怀春?她这模样,就是个怀春的少女。

尤其是这十几岁情窦初开的小女生,每个二八少女心中都有个白马王子梦,古代姑娘会因为有才而心生爱慕,现代姑娘也会因为有财而心生爱慕。

“颜老,孔学士,不知这诗魁为何人?”

“还请两位先生公布诗魁名单吧。”

虽然知道自己无法取得诗魁,但还是有两人不死心的问了出来。

远处,孔颖达正在和颜思鲁窃窃私语,已经争论的脸红脖子粗,就差动起手来了。

孔颖达:“这首破阵子,可当今日诗魁。”

颜思鲁:“胡说,这破阵子乃是长短句词,与诗何干?”

孔颖达:“颜老,我知道您不想让自家嫡女嫁给一个瞎子,但这位庆先生的诗才,堪称举世无双啊,你若是一意孤行,怕也会落得一个偏袒的诟病。”

颜思鲁:“小孔,你就让老夫任性一次吧,我那孙女生性孤傲,岂会青睐于一个瞎子?我意已决,你不必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