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答应了我,咋喝你说了算?”
张三的家里,太豪横了,餐厅里,就堆了几十箱顶级名酒。
“科长,咱们用杯子喝,还是瓶子。”
“杯子。”
马进才毫不犹豫的说道。
“一号二号,你们两个帮我分析一下,我要不要担任侦缉队的队长。”
“主人,我们已经分析过了,你一定要当这个队长。”
一号大声回答。
“说说理由”
“主人,手下越多,越容易轻松躺平”
“哈哈。。。”
这句话,说到了叶晨心坎。
开心大笑声中,叶晨递给了马进才一根三米长的大葱。
“三哥,懂我!”
马进才接过大葱,一声开心大喊,沾了一下面前大酱,立刻就美美的吃了起来。
这一顿酒,一群人一直喝到下午,才尽兴结束。
酒席中,叶晨假装一番考虑后,答应了局长的任命。
这支队伍,除了叶晨,警察局其他人都不适合担任。
叶晨是局长眼中,唯一人选。
马进才走的时候,假装喝醉,命令手下,直接将地里的蔬菜,摘了好多,打包带走。
这一辈子,马进才就没有吃过这么香的蔬菜。
三天后。
整个魔都,就都知道刚刚改名的警察局,又要招收警察,一时之间,报名参加的人,就有上万之多。
原本准备招收一千五百人,组建一支警察部队。
结果,从来就不怕事大的叶晨,一下就招了三千多人。
这次招收警察,只招男的,不招女的。
这次招收条件,定的非常低,没有政审,只要身体符合条件,只要能听懂人话,就直接招入队伍。
招了人后,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将这支乌合之众,训练成军。
训练队伍的方法,叶晨想的非常简单。
高价聘请了几十位伪军,代为训练。
棍棒之下,出孝子。
在伪军老兵的皮鞭之下,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叶晨就有了一支可以带出去的队伍。
这三千多人,伪军老兵只教会了他们开枪、列队、服从命令。
叶晨接管这支队伍后,立刻就省事的包产到户,逐层管理。
为了增加队伍的凝聚力,叶晨设立了岗位津贴。
班长除了一个月的固定工资,叶晨又多加了十元。
对刚任命的班长,叶晨就只有一个要求,经常练兵,班长手下的士兵,必须服从班长的命令。
排长除了一个月的固定工资,又多加了二十元。
对排长的要求,只有一个,管好班长,监督班长。
连长除了一个月的固定工资,又多加了四十元。
对连长的要求,只有一个,管好排长,监督排长。
一、一、一二一、一、一、一二一。。。
每天凌晨,侦缉队根本不用叶晨吩咐,就会在警察局的周边,锻炼身体。
侦缉队操练队伍,声势之猛,威震四方。
将熊熊一窝,将强兵勇。
叶晨天生就是一员猛将,手下的士兵,经过严格训练后,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全都变成了虎狼之兵。
“我特么的,这又是干了什么?”
在战斗方面,叶晨没有任何要求,可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侦缉队的战斗能力,已经明显高于敌工部的便衣队。
叶晨总感觉自己又做错了什么事情,侦缉队只要继续训练,绝对会成为警察局的最强力量。
成为汉奸后,一个不小心,叶晨在汉奸的道路上,竟然越走越远。
身边的所有好朋友,几乎全是敢打敢拼的汉奸。
这可如何是好?
最近两个多月,已经没有人再来暗杀叶晨。
这非常不正常。
为什么不正常?
叶晨比过去,更像大汉奸了。
如今,就连敌工部的人,见了叶晨,也都要绕路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