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七年三月三日,金陵,上午十一时十一分。
湛蓝天空,几朵白云,随风飘舞。突然一朵白云,空中翻滚,就跟充气一样,越滚越大,越滚越像一尊巨人。
“大家快看!”
有人一声大喊,手指天空。
附近的人,一起望向雪白云层。
空中白云,此时已经幻化成为了一名头戴钢盔,身穿军服,手持步枪,脸戴白色面纱的大兵。
只有上半身的巨人,正在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四望。
“海市蜃楼”
有人激动大喊。
“大兵的眼珠,正在眨动”
白云幻化的巨人,是活的吗?
如果不是活的,又为啥眨眼。
“他是英国大兵!”
国军士兵没有这么好看的步枪,也没有这样复杂的军装。
“笨蛋!他是黑眼珠!黄皮肤”
有人激动反驳。
白云幻化的巨人,咋可能是黄皮肤。
不过炯炯有神的巨人,绝对是黑白分明的大眼睛。
同一时刻,陆军医院手术室内。
一名腹部中了三枪的士兵,正在接受治疗。
嘟----
士兵心跳,突然停止。
手术台上的手术,却依然在紧张进行中。
三秒后,正在手术的士兵,心跳又自然复苏,砰砰砰的强劲跳动。
一个小时后。
特护病房内,腹部中枪的士兵,睁开了清澈双眸,难以置信的低声轻吟:“我的乖乖,老子竟然重生了。”
一个月后,陆军医院。
“我的伤势,已经痊愈,可以出院回家了。”
叶晨,今年二十一周岁,身高一米六八,体重四十三公斤。
此刻,叶晨正手拿钢笔,在歪歪扭扭的一笔一划的写着退伍申请。
退伍复员后,立刻返回魔都,带着姐姐姐夫去重庆定居,开始全新的生活。
一个星期过去了,退伍申请的报告,石沉大海,没有一点消息反馈。
“叶晨,你的身体,已经无碍,可以出院了。”
主治医生对着床上,正在故意装病的叶晨,大声说道。
“赵医生,伤筋动骨一百天,我身中三枪,还没好透,我要求继续住院治疗”
哪里来,回哪去,叶晨不想返回原来部队。
既然,不让退伍复员,那我就再打一份报告,调离其它单位。
“每个人的体质不同,你的恢复速度,远超常人,已经可以重返部队。”
面对少女模样的叶晨,赵医生冷冷回答。
像叶晨这样的小妖精,再不把他从医院赶走,院里的小护士,就全疯了。
“赵医生,我已经递交了退伍申请,再让我多住几天,等等消息好吗?”
叶晨可怜兮兮的说道
“晚了,我们已经打过电话,明天部队就会来人接你。”
次日,力行社行动一队的军用卡车,就来陆军医院接走了叶晨。
刚刚回到部队,第三天,行动一队就接到了上级命令,今晚有军事行动。
嘘----嘘----
半夜,行动队大院内,紧急集合的口哨声,此起彼伏,响彻夜空。
“这次行动,我会死吗?”
一直到集合的哨声响起,叶晨也没有想到置身事外不参加今晚军事行动的办法。
“全体集合”
听见哨声,班长刘醇一声大喊,拿起步枪,第一个冲出门去。
哗啦啦。。
班里其他战士纷纷拿起武器,冲向房门。
穿上军鞋,戴上钢盔,拿起中正式步枪,叶晨最后一个走出宿舍。
房檐灯光下,找到自己的位置,笔挺站立,一言不发,目视前方,等待出发。
每次夜间的军事行动,都会有人牺牲。
这一次,不知道谁会特别倒霉?
“从左到右,挨个报数。”
力行社行动一队队长刘彪见队伍已经完成集结,立刻大声命令。
1、2、3、4、5、6。。。
行动一队的士兵,立刻按照顺序,挨个自觉报数。
“报告,行动一队实际人数三十三人,实到人数三十三人,无一缺席今晚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