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必亮回来了。
他开始找到李广志,问飞仙塘建设景区他家有没有份。
李广志告诉他,只要户口还在当地的,那就有,搬出去的人家,规定是不能享受辰元投资公司的股份和分红权的。
田必亮就急了。
他表示自己的户口虽然迁出去了,但是田地和房子都在飞仙塘,他们家应该算是飞仙塘的人,可以享受分红权。
李广志说,你的房子我们都不没动,土地也没有征收过,你要种地也好,要修房子也罢,没有人干涉的。
至于分红问题,你可以问村长,或者让他组织飞仙塘所有人开会,问一问村民们的意见,因为辰元公司是大家的,遇到这种确定身份的问题,不是谁能做主的。
于是,田必亮选择报警,请政府和派出所人来协商处理。
他的理由很简单,根据法律规定,即使他们全家的户口搬到外地,但是依然享受土地的经营承包权,所以有权参加分红。
飞仙塘的居民,则一致表示不给田必亮分红,因为大家压根就没有用到他们家的徒弟房子和土地。
由于田必亮为人处世太差,几乎得罪了整个飞仙塘的人,这个时候根本没没有人帮他讲话。
大家的说法跟李广志差不多,房子是你田必亮的,我们不动;土地是你田必亮的,我们也不动。
根据辰元投资公司的章程规定,各家各户是以房子的装修改造、土地的有偿流转作为股份参加分红的,田必亮的土地没有用到,房子大家也不会去动,所以绝对是不能参加分红的。
这是原则问题。
如果口子一旦打开,飞仙塘还有十多户迁出的人家,那他们又怎么算?
镇政府的协调人员建议,考虑迁出去的人家之中,田必亮是比较特殊的存在,因为他的房子还在,土地还在,是不是可以参加景区投资公司将来的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