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里面都知道,黎家大郎身手不错,曾经还单枪匹马的猎得了头四百多斤的野猪,平日里头没人敢惹他。早前因为买了姜胖丫的缘故,阿福还曾和他有些交集,偏他不搭理自己,清高什么呀?
不就是个泥腿子,以为自己是什么大少爷呢啊?
如今瞧他这模样,心中暗暗觉得解气。眸子中满是笑意。
“喂,你这废物,小孩子不懂事,我自不会和他们计较,你把那盘子排骨给我。我若吃的高兴了,以后自然会帮扶你们几分。要不然,呵呵...”
阿福冷笑了一声,只是视线却忍不住向着那盘子色泽诱人的排骨看了过去,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黎戎眉头皱起,淡淡的瞥了这人一眼:“我若不给,你又待如何?”
黎戎对阿福有印象。他是谢良辰跟前的书童,之前来杏花村之后打过照面。
说来,从前谢家与黎家同是京中望族,父辈之间也算是常有来往。偏他跟谢良辰并无什么交集。
黎戎常年征战沙场,几乎没踏回过几次故土。谢良辰倒是常年养在京中。只是阴差阳错的,二人从未碰过面。
这位谢二公子被贬到大荒来,也算是引起了一波轰动,黎戎自然也是知晓的。见面也是在这大荒瞧见的。
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买了这么一个罪妻。
如谢家这样的清流人家,府上的奴才都是有几分真本事的。听说有的奴才甚至要经过几年的调教才能够到主子跟前近身伺候。
是以,他当初才花了最后的十两银子,将阿暖买了回来。
那时家中有米。却着实无巧妇。黎戎自己带着三个孩子,着实带的糙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