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府吩咐道:“四散找找,应该还有小猪。”
大家欢呼一声往山上跑去,林立与风府慢悠悠地跟在后边。
“年轻的时候我也猎杀过野猪,那时候穷,乳猪自己是舍不得吃的,要整个卖给城里的富贵人家。
我娘很会做吃食,但野猪肉的味道也盖不下去,村里用大锅熬了,加了很多调料。
那时候一年到头吃不上几口肉,腥膻也是美味——这野猪你们吃吗?”
风府道:“肥的加上香料熬成油,炖菜里还成,腿肉也不那么难吃,其它的就不要了。”
林立笑道:“暴殄天物。都带回去,让鲜卑人做工换肉。”
风府挑眉:“做工?”
林立道:“没有工,要创造工。不会别的,砍柴会吧,炭能烧吧。”
说着回头指着远处隐约的人影:“那些人,从我们出来就远远地跟着了,你别告诉我你没看到。”
风府自然是看到了,也知道那些人跟着的目的。
林立接着道:“从现在开始,就不存在不劳而获的事情。我们要让当地人明白,任何一口吃的,都必须要用劳动来换。”
接着意味深长地道:“鲜卑人,天生就是勤劳的,这是上天给他们的最大美德。
他们节俭,天生善于烹饪,任何边角余料在她们的手里都会成为美食。”
风府睁大眼睛,不明白林立何以会这般赞美鲜卑人。
林立指着地上的野猪道:“野猪肉怎么吃不用我说,骨头可是好东西,把骨头熬上两三个时辰,熬酥了,汤就是上好的补品。
骨头汤熬上野菜、海带,老人、女人、孩子这些体弱的喝了,会有什么效果,不用我说你也知道的吧。”
风府后知后觉反应过来,翘起大拇指:“还得是侯爷。”
转身吩咐道:“喊后边跟着的人上来,让他们抬野猪下山。听侯爷说了吧,这野猪全身都是宝呢,以前白白便宜了他们。”
又对林立道:“侯爷英明,属下就该早早写信给侯爷说说这里的人,属下现在知道该怎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