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想着,他扭头看了一眼公案左边厢的师爷,用眼神这么一问,就见师爷面色涨红,但是微微点了点头。
李知府一看,哇呀呀呀,心里叫唤了半天,这可不行,怎么办呢?他眼珠一转,计上心头:来啊,给我重责五十杖。这时候啊,李知府被这小荆鸿气的,说话这音儿都变了,
娃娃,这不算二次用刑,这仍是首次升堂,因此算作一回,大宋律法有此一条。说完之后,李知府是晃着脑瓜,洋洋得意。
小荆鸿一听,拔起小胸脯,再一拱手:大人,且慢动手。
娃娃,你还有何说?
大人,方才已经用刑,若要再次用刑,人犯可能当堂受刑不过而死。但是,小民为大人着想,如果人犯死在堂上,而这个案子,又证据不足的话,就仍会触犯大宋刑律,这乃是逼供而死,如此,恐怕会影响大人的仕途。
混账,简直是一派胡言,王捕头当场将人犯拿获,在他身上发现不少血迹,而且,人犯的血手印就印在死者身旁,证据确凿,何来不足之说?娃娃,本府念你年幼无知,姑且饶你一回,快些随你家大人退下去吧。再要搅闹,定当严惩。
大人,小民最后一问,死者因何而死?
仵作查验,钝器割伤喉部而死。
那么,是什么样的钝器呢?现如今,这件杀人的钝器,也就是凶器何在?
下边的百姓一听,哗~啊,又是一阵骚动,对啊,既说杀人,那么物证凶器在哪儿呢?
还当什么知府,赶紧让这娃娃坐堂上去吧。就是,就是。
李知府这会肠子都悔青了,心说我今儿个大概是犯病了吧,干嘛非得跟这么个小孩蛋子狗扯羊皮呢,还一直被这小崽子压住一头,真真是岂有此理。但是这么多双眼睛盯着呢,难道我能拉屎往回坐,完全置之不理吗?诶?我何不如此这般。
这么想着,就见李知府嘿嘿一笑:小娃娃,你方才已经言明是最后一问,本府业已回答,关于凶器,这是第二问,本府有权不答。
小主,
哗~人群中就是一阵哄笑,心说好个昏官,今儿个是现了原形了。
李知府这摆明了就是耍无赖了,他是无论如何,如之何,没有料到天下会有这么个精通大宋律法的小娃娃,哎呀,看来人生一世,真是错综复杂,难以预料啊。
小荆鸿一听,哎吆,我言语之中留下了破绽,给这赃官抓住了尾巴。但是又无可奈何,你想一个五岁的小娃娃能奈一州的知府如之何?